4月6日,史詩《瑪納斯》漢文全譯本八部十八卷首發(fā)儀式在克州民俗文化展示館舉行。2004年開始,克州人民政府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文聯聯合成立《瑪納斯》漢譯工作領導小組(后改為《瑪納斯》漢譯工作委員會),以居素普·瑪瑪依演唱的2004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再版柯爾克孜文版《瑪納斯》為藍本,開始啟動《瑪納斯》柯爾克孜文翻譯漢文工作,歷經17年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,八部十八卷二十三萬行、兩千余萬字的《瑪納斯》漢文全譯本于4月6日首次發(fā)行。
史詩《瑪納斯》漢文全譯本的出版,是史詩《瑪納斯》從口耳相傳到文字傳播歷史性飛躍的又一個重要成果,對于傳承和弘揚中華優(yōu)秀傳統文化,具有深遠意義。
史詩《瑪納斯》是中華優(yōu)秀傳統文化普及項目,是我國三大史詩之一,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世界級優(yōu)秀文化遺產,被譽為中國少數民族三部最著名的史詩之一。2006年國務院批準《瑪納斯》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2009年我國成功申報史詩《瑪納斯》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”。
(王穎新 制作 左丹丹 視頻來源 克州廣播電視臺 )